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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外出回家用餐,就在慈雲路和關東路的交叉路上,

我,撿到了一個小孩……

 

一個年紀和陳皮梅相仿的小男孩,就這樣的在大馬路上奔跑,

我趕忙停下車,並攔下後車,以保護小男孩不被車撞到,

我沒想很多的把歐多賣停在大馬路中間,然後一把抱起小男孩,

這才想到,抱著他我不能騎,於是把他放在腳踏板上,

這小男孩也很熟練的抓著我的二個後照鏡,

看來,這小男孩平常有練過……

 

我把車子騎到路邊停,試著問他話,

不過,就像我所說的,這小男孩年紀和陳皮梅相仿,

所以說的也是只有他們這個年紀的專用語言---外星話,

問他什麼都是「不要~不好」,不然就是唏哩呼嚕的亂說一通,

我實在是聽不懂,目前為止,我只拿到「陳皮梅國」的語言合格証書,

但這並不表示所有「娃娃國」的語言我都能夠暢行無阻。

 

我於是抱著他沿路挨家挨戶的敲門,猜想著也許是小男孩趁著大人不注意,

自己就開了門跑出來「放風」,因為,咱家陳皮梅就會這樣,

但是,沿路的住戶個個的門戶都是深鎖,所以小男孩應該不是這些住戶的,

我於是想到了「遺棄」這二個字,心想,會不會是有人故意把他「放風」的?

真糟糕!~該不會我要帶著他去警察局吧!~

我會不會上新聞?~人家會不會以為是我遺棄的呢?…

種種想法迅速的從腦中閃過。

 

突然間,有一戶開門了,我問:「有沒有見過這個小孩?知道是誰家的嗎?」,

住戶說好像是附近便當店的,於是我抱著他走了一段路,

到了附近的便當店,結果,他們說小男孩不是他們的,

也沒見過這男孩……,吼~~我說DD,你行事很低調耶!

附近都沒有人認識你喲!

 

在便當店內用餐的客人建議我把他送到警察局,我也決定只好這麼做,

但是,我的歐多賣沒油了,要先去加油,

但是,我身上沒有帶到錢,所以要先回去挖豬公,

於是我決定先帶小男孩回我家à拿錢à加油à去警察局,

就當我抱著男孩回到撿到他的地點時,

看到了一堆人正著急的找著什麼,原來…小孩是他們家的啦!

 

搞麼鬼!原來是附近檳榔攤家的小男孩,

一堆人在家裡吃吃喝喝的,確沒有人發現小男孩跑出了家門,

而且在馬路上奔跑,嚇死人了!~我常撿到發票,也會偶爾撿到錢,不過,撿到小孩子倒是頭一遭咧!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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